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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害人死亡的赔偿案应以全部继承人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
2007-07-02 11:36:08 来源:
2006年4月5日晨,俞爱女从溪头村骑自行车经俞店村驶往郑桥村看望其母俞巧明,在穿越临石线(71KM+100M)时,与被告驾驶的自西向东的浙JF6977号小货车发生碰撞,造成俞爱女受重伤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、自行车被撞坏的交通事故,仙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(2006)第00031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,认定被告与俞爱女负事故的同等责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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