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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争议案应先经劳动仲裁
2007-07-02 11:36:08 来源:
原告仙居县特种焊接材料厂与被告应亚飞为培训合同纠纷一案,应东峰律师为被告代理,维护被告合法权益。 应东峰律师依法接受被告的委托,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。庭审中,应东峰律师提出,本案属劳动争议案件,应先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,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,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人民法院无权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。法院直接受理了本劳动争议案件,属程序违法,应予撤诉。而且,劳动争议案件属民事案件而不属经济案件,由经济庭审理亦属不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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